长江新城起步区二手房限售,控制人口非正常迁入

焦点武汉站 2017-07-17 15: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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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长江新城新闻发布会宣布:通过前阶段的科学论证,瞩目已久的长江新城选址武汉东北部,近期起步区位于谌家矶——武湖区块。具体方位是: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约30到5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100平方公里,远程

7月17日上午,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长江新城新闻发布会宣布:通过前阶段的科学论证,瞩目已久的长江新城选址武汉东北部,近期起步区位于谌家矶——武湖区块。具体方位是: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约30到5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100平方公里,远程控制区500平方公里。

为何要建设长江新城?选址是如何论证的?今后如何建设?对这些问题,小编为了进行了梳理:

江新城落子武汉东北部 起步区位于谌家矶—武湖区块

今日(7月17日)上午,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长江新城新闻发布会宣布:通过前阶段的科学论证,瞩目已久的长江新城选址武汉东北部,近期起步区位于谌家矶——武湖区块。

具体将分三期推进,近期起步区30平方公里左右,中期发展区100平方公里左右,远期控制区500平方公里左右,届时将形成“四镇”新格局,再造一个新武汉。

长江新城是在武汉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上首次提出。党代会报告中称,要围绕“长江新城”规划优化武汉长江主轴,重点围绕主城区长江段,集中展示长江文化、生态特色、发展成就和城市文明,打造高级城市中轴文明景观带,进而成为代表城市发展较高成就的展示区、全球未来城市的样板。

长江新城绝非传统工业和房地产集聚,将布局"武汉科学城"

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长江新城新闻发布会获悉,长江新城总的目标和定位是: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最终建设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之城。

具体来说,长江新城要打造成为高效高新产业集聚的创新名城;大江大湖魅力凸显的生态绿城;信息技术先进应用的现代智城;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一流的国际友城;百姓富裕安居乐业的创富之城。

创新名城———重点是吸引高端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发设计、金融保险、生命健康、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构建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而绝非传统工业和房地产的集聚。要大力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和“城市合伙人”计划,打造“青年之城、梦想之城、创新之城、活力之城”。谋划实施“海外科创人才来汉发展工程”,布局“武汉科学城”,引进培养一批诺贝尔奖级别的、院士级别的,全球战略科学家、产业科学家,一批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

生态绿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思想,坚持以“四水共治”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划定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实现两线合一,着力建设蓝绿交织、人水和谐、产城融合、集约发展的绿色生态宜居新城。

现代智城————坚持信息化引领,加快智能技术研发和全方位应用,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推进智慧园区、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电网、智慧交通等示范项目。推进大数据广泛深度应用,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惠民工程等项目,建设现代智慧城市。

国际友城————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文化、旅游、教育、人才、城市功能国际化,积极构建经贸畅通、人文相通、设施联通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大力引进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等机构,建设国际科创园,打造国际化社区,促进国际高端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资源聚集,提升新城的国际化服务水平和全球影响力。

创富之城————把发展新民营经济作为主攻方向,以“四军三名”,也就是新近毕业大学生、“海归”人才、科研院校技术人员、职业经理人和名家、名企、名品为主体力量,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四新”经济为主导,加快培育新民营经济集聚区。紧紧围绕“人”这个核心谋篇布局,充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事业,配套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深化“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营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期限最短、政务服务最优的创新创业环境,把新城打造成为知名的创新创业创富乐园。

六问长江新城,选址原来是这么定的!

长江新城选址发布后,如何管控投机炒作?长江新城新在哪里?对标雄安如何规划?选址如何最终确定?如何保护生态环境?未来布局哪些产业?今日(7月17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多位中央、省、市媒体记者就关心的具体问题发问,武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瑞峰,武汉市政府副市长汪祥旺,武汉市政协副主席梁鸣,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重点办主任彭涛分别作出回应。

如何管控投机炒作?

湖北卫视记者提问:我们知道,雄安新区规划选址发布后,马上出台了一系列管控服务措施,避免了投机炒作。请问武汉市配合今天长江新城规划选址的发布,会不会也出台相应的管控措施?

彭涛(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重点办主任):为全面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协同管控”的原则,拟订了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内规划土地、城市建设、房产管理、查违控违、户籍迁移和工商注册等行为的“六管控”措施。

这些管控措施既参考了雄安新区的管控做法,也充分考虑了武汉市目前正在实施的城市建设、房地产调控、招才引智等既定政策,是既刚性又结合实际的措施。具体包括:1、暂停办理规划土地相关审批手续,严控不动产变更登记;对已审批建设项目,其施工进度未超过地面正负零的,一律停止实施;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停止新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3、严格执行已出台的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全面实施二手房限售政策,加大新城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4、加强查违控违工作,摸排锁定现状违法建设,坚决制止未建先乱、抢栽抢种等现象,保障该区域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5、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严格户口登记事项备案审查,控制人口非正常迁入,防止违规突击分户、立户或搭户;6、暂停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严控市场主体入驻,严格审查范围内迁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条件。

同时,为确保不对现有已办和在办的重大产业项目等造成影响,管控措施还明确,对所涉区域内重大城乡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土地供应等事项,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上报市亮点区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策。

对标雄安如何规划?

新华社记者提问:新城建设,规划是关键。能否透露下一步新城规划方面的具体考虑?

汪祥旺(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长江新城的规划范围分为三个层次,近期起步区面积约3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远期控制区面积约500平方公里。我们将以超前理念、世界眼光,打造代表城市较高成就的展示区、全球未来城市的样板区为目标,抓紧编制长江新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特别是起步区功能策划和城市设计,要坚持先谋后动、规划引领,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新”:

一是践行新理念。长江新城是长江经济带上重要的战略支点,规划要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严格划定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实现两线合一,走生态、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二是对照新标准。武汉提出打造长江新城的同时,适逢国家谋划雄安新区,长江新城作为“百年大计,武汉要事”,将全面对标雄安新区,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武汉特色、高点定位,树立全球未来城市的标杆。

三是探索新路径。在结构上,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为目标,构建高端产业,引入高效经济,规划完善的生活配套,促进职住平衡和产城融合。同时,地上地下统一设计,打造功能高度复合、各系统高效衔接的“立体城市”。

在方式上,搭建国际设计联盟,吸纳国内外先进设计机构,通过系统集成,充分借鉴中外新城优秀成果,用较先进的理念、国际一流的水准提升规划编制水平。

在空间上,实现多规合一,将长江新城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充分融合,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四是彰显新典范。注重体现文化传承,按照中国传统造城理念,从总体规划布局到单体建筑形态,要在现代设计中充分体现中国元素,彰显中华文化、长江文明、楚风汉韵的特色风貌,避免千城一面。

长江新城起步区二手房限售,控制人口非正常迁入

长江日报记者从长江新城新闻发布会获悉,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内,将实行针对规划土地、城市建设、房产管理、城市管理、户籍人口迁移和工商注册登记行为的“六管控”措施。

据介绍,这些管控措施既参考了雄安新区的管控做法,也充分考虑了武汉市目前正在实施的城市建设、房地产调控、招才引智等既定政策,是既刚性又结合实际的措施。

“六管控”措施具体包括:

1、暂停办理规划土地相关审批手续 ,严控不动产变更登记;对已审批建设项目,其施工进度未超过地面正负零的,一律停止实施;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停止新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 ;

3、严格执行已出台的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全面实施二手房限售政策 ,加大新城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

4、加强查违控违工作,摸排锁定现状违法建设,坚决制止未建先乱、抢栽抢种等现象 ,保障该区域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5、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严格户口登记事项备案审查,控制人口非正常迁入 ,防止违规突击分户、立户或搭户,防止违规迁入户口;

6、暂停市场主体准入登记 ,严控市场主体入驻,严格审查范围内迁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条件。

同时,为确保不对现有已办和在办的重大产业项目等造成影响,管控措施还明确,对所涉区域内重大城乡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土地供应等事项,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上报市亮点取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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