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立法热点问题听证会召开

焦点武汉站 2018-05-25 0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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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住保房管

物业区域公共收益如何规范和监管?物业服务费定价谁说了算?老旧小区整治应涉及哪些内容?5月16日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上,20位来自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各界听证陈述人,针对条例修订草案中涉及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这些观点将写入听证报告,作为审议、修改条例(修订草案)的重要参考材料。

物业区域的公共收益归谁所有、怎么监管?

建议:对侵占公共收益的物业企业限制其招投标活动

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昳韫指出,对物业企业拒交、侵占公共收益、拒绝被审计的行为应充分约束、有效惩戒,应明确相关措施。她建议,可参照法院执行措施,采取上黑名单、交接完成前不得参与其他小区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等手段进行惩戒。

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怎么定?

建议:政府指导价依同期物价指数三年调整一次

政府指导价也应该与时俱进,‘一价定终身’不符合市场规律”,武汉一品行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毛志远说,政府指导价在推动物业行业发展、解决物业服务纠纷中起到很好作用,为使政策法规更贴近实际,应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应根据同期物价指数,每三年调整一次。同时,他认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政府不需要再制定物业服务费参考价格,否则将不符合市场运行规律和国家“放管服”政策要求。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如何长远见效?

建议:政府、公益性物业企业引导“居民自治”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陈旧,整治改造后,再次损坏比新小区快得多”,武汉众治社区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部负责人万亚麒建议,应制定改造设施设备维护机制,明确并落实维护管理费用;同时,应由街道、社区引导老旧小区成立物业自治小组,由居民自治和公益物业服务相配合,以减轻政府和公益性物业企业负担,让老旧小区得到长期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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