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该如何“破题”?专家解读

搜狐焦点武汉站 2021-07-27 17: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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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日前,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公告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公告同时明确,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以下为全文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排名前列条、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排名前列条规定的增值税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二条规定的房产税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四、本公告所称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本公告所称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为: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对本地区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内下调标准。

 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本地区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并将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动态更新,共享信息具体内容和共享实现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六、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屋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七、本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同时废止。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年7月15日 

今日(7月27日),住建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多位专家针对近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房地产调控相关工作进行解读。专家指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意义重大,其目的便是要破"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又租不好房”的局。

关注1: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就是要破“买不起房又租不好房”的局

今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并讲话。韩正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解读表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就是要破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又租不好房的局。”

她介绍,近年来,我国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已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惠及了2亿多住房困难群体,有效改善了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但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出现了规模庞大的租房群体。"虞晓芬指出,流动人口、每年规模庞大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等群体构成了规模庞大的租房群体。

她指出,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给侧重售轻租,对规模庞大的租赁市场长期无专门的政策支持,也没有专门的用地保障,导致租购市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市场结构严重失衡。

"在租赁市场内部,现有租赁房源大多是私房出租,户型面积大,租金高,缺少适合新市民、青年人需求的小户型、低租金的房源,造成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也租不好房的问题相当突出。"虞晓芬说。

关注2: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7月22日,韩正副总理在会议上提出,要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院长严荣解读表示,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现出我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态度。

“着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既是贯彻落实"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体现,也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严荣说。

在策略层面上,他建议,应该采用因地制宜的方式。"城市政府可以对本市住房发展状况开展评估,了解和掌握真实的需求情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尤其是聚焦'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以及2035年的发展战略,针对不同城市住房发展存在的短板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

严荣指出,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指导下,未来将实现新市民、青年人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能够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稳、租得好。

“所谓租得到,就是通过缓解当前租赁住房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让新市民、青年人能够租到合适的房源,所谓租得起,就是通过发展小户型和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改善可支付的问题,所谓租得近,是通过特有强调或专门强调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等一些方面的机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就业岗位和交通便捷相对集中区域,从而促进职住平衡,所谓租得稳,就是通过稳定供应,并且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

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推动租赁关系相对稳定,让新市民和青年人能够稳稳地以租住解决自己的问遇:所哨租得好,就定选辽及股蒸榫任杜贝往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能够逐步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荣说。

关注3:今年年内,40个城市将筹集建设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要求40个城市做好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安排;此后明确,40个城市计划年内筹集建设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而伴随着今年6月《意见》的出台,多地积极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上海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3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45%;北京市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

据了解,在发展目标方面,今年10月底前,各地政府应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对此,虞晓芬建议,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的对象、把握好建设标准、把握好职住平衡、管理好租金。

她指出,在职住平衡方面,在选址时应特别注重在产业园区,即在就业岗位多、交通便利的地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的基本原则。

“而在租金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该比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要低,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起,同时也要考虑到让投资主体企业可持续经营,这里就有一个定价机制,既要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经济可承受,又要照顾到投资主体,经营企业的可持续问题。"虞晓芬说。

关注4:房地产调控不力、市场波动大的城市将坚决问责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去年22个试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分别比2019年收窄3.1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升温,个别城市出现过热苗头

需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

管力度。

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多方面工作。在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方面,将对调控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的城市,坚决予以问责,同时强化省级政府的监督指导责任。

在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方面,将完善"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严格实施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坚决查处经营贷、信用贷、消费贷等资金违规用于购房。

此外,住建部将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租赁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可以看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态势还是朝着更加健康平稳的方向发展。"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他表示,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是最根本的原则。此外,地方政府主动调控的同时,还应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

虞晓芬也指出,除了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外,还应发挥省级政府的督导作用。"全国有293个地级市、1301个县级市,这么多的地级市、县级市要靠住建部督导是不够的,还要发挥省级政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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