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实行商品房预售许电子化证书 或将加快房企拿证推盘节奏

武汉楼市深度报道 2021-06-07 17: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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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了一则《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启用电子化证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武汉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这四类证书日后将启用电子化证书。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

近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了一则《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启用电子化证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武汉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这四类证书日后将启用电子化证书。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房管领域政务服务“零跑动”,经研究,决定在我局部分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管理中启用电子化证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范围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三)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四)武汉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

二、时间安排

自2021年6月4日起,启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电子化证书;8月1日起,启用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武汉市商品房现售备案电子化证书。

各类电子化证书设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原纸质证书和同名电子证书并行,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到我局驻市民之家窗口申请打印纸质证书。过渡期后,只核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使用或申请换发电子证书。

三、种类用途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电子证书分为批准件和使用件两种。批准件适用于宣传、展示等非经营性活动;使用件适用于竞标、入围等经营性活动。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现售备案电子证书仅启用批准件。

四、使用、验证及监管

(一)使用

企业在进行相关经营活动前,应主动出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房地产开发或估价机构行业经营行为和办理其他部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电子证书使用件使用期为2个月,超过有效期或证载信息有变更的、申领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使用件无效。

(二)验证

各类电子证书以加盖“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的PDF或图片格式电子文件为载体,并附验证二维码。通过“武房服务”微信小程序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比对信息、查看证书的状态。相关信息在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资质证照”栏目公示公开。

(三)监管

电子证书实行动态监管,被撤销、撤回或注销的,电子证书的验证结果将相应显示为“被撤销”、“被撤回”或“被注销”,且电子证书将不能下载。企业或个人,将下载后的电子证书进行伪造、篡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伪造国家机关文书、证件、印章行为的刑事责任。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