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要留神,这6处细节切记看准!每一处都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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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保障买房权益的重要凭证,因此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不能马虎,今天给大家列出签合同的6个必看项,准备买房的人一定要熟记于心,别等自己交了钱才开始后悔,真的到了那个时候主动权掌握在开发商手里,想更改合同几乎是不可能了。
1、开发商的具体信息
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和谁签合同,现在不少无良房企玩挂羊头卖狗肉的游戏,打着大房企的名义宣传,结果签合同的时候,成了另外一个不知名的小公司,这个时候你就要查一下这个公司的背景,如果是相对应的大房企控股,那这就相当于是为了企业办事方便,开了一个地区分公司,这种情况下可以签合同,但是如果跟宣传的企业丝毫不挂钩,那么八成是遇到了骗子,这个时候千万不要签合同,不然最后很可能钱和房子都没了。
2、贷款失败的相关约定
一套房子上百万,不少人买房只能贷款,但贷款也是有门槛的,如果购房者征信,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本身的职业不能达到办理贷款的标准,那么贷款失败的可能性很大,按照常规操作,真的贷款失败了,购房者要么是补齐房子的全款,要么是退房,定金就打水漂了,为了减少损失,我建议购房者较好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增加这样一句话:因为任何原因导致的贷款失败,开发商都要无偿退还全部定金和首付款。
3、合同中土地的性质和用途
土地性质主要有三种,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土地性质一旦确认之后,就没有更改的余地,建在土地上的房子,用途也必须跟性质一致,但总有一些无良开发商,低价拿了工业用地,在这块土地上建造住宅,这就属于违规建筑,一旦被政府发现并核实,房子将会被无偿拆除。
4、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
关于面积误差,有法律方面的规定,误差在3%以内,多退少补,但面积误差超过3%,就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这也是为了避免开发商故意增加房子面积,对购房者实施捆绑消费,但我听买过房子的朋友说,他们的购房合同中规定,如果存在面积误差,就是多退少补,这样的条款是不合理的,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真有这样的条款,购房者一定不要在合同中签字。
5、交房日期及违约处理办法
目前新房基本都是期房,就涉及到期房交付的问题,一般合同中会有交房方面的约定,但这里要注意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过我发现现在有一些开发商故意用模糊的字眼来逃避延期交房的责任,把交房日期标注为配套建成的时间,或者承建商竣工的日期,遇到这样的情况,就要谨慎签合同了。
6、要区分总层数和地上层数
一般总层数是包含地下层数的,就比如你看到一栋楼共34层,地上33层,地下一层,而购房者却把33层误以为是次顶层购买了,等到交房的时候才发现33层是顶层,这主要就是因为购房者忽略了总层数34层还包含了地下一层。因此,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弄明白总层数和地上层数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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