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小区绿地!配套绿地面积管理办法,正在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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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获悉,近日,为完善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及验收等工作事项,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发布《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网友“加沃尔”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留言:家住江岸区的四唯街道的老旧小区,小区正在进行老旧改造,希望在改造的同时能够考虑到小区公共绿地的规划。
@网友“大武汉用户-2641”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留言:在新房交付的时候,往往忽略了小区配套绿地的建设,有的公共地方在交房的时候,还是光秃秃的没有种上植物。希望相关部门对这一块能够加强验收标准。
针对网友们提出的建议和问题,《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
住宅项目配套绿地边界起止点这样算——
其中提到,住宅项目配套绿地边界起止点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临宅间路、居住街坊附属道路、小区路的,公共绿地边界算到路边,宅旁(宅间)绿地边界算到路边;
(二)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的,算到人行便道边缘;
(三)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的,算到道路红线;
(四)临建筑物的,算到建筑物墙脚;
(五)临围墙、院墙的,算到其墙脚。
集中绿地应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区建设不应低于0.50㎡/人,旧区改建不应低于0.35㎡/人;
2.宽度不应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
3.在标准的建筑日照影阴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其中应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乔木树池面积有明确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折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3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但不得大于配套绿地总面积的10%;
(二)单株种植的乔木,按照树池实际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成行种植的乔木,株距小于5米且数量在5株以上的,按其实际种植长度乘以树穴平均宽度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树阵方式种植干径大于8公分的乔木、株距小于5米且每排每列乔木株数均在4株以上的,按其树阵整体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三)采取种植槽方式、且种植槽宽度大于0.5米的垂直绿化,按其种植槽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立式种植方式的垂直绿化,按其实际立面绿化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本文来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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