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光谷东麓降价事件再出后续!业主反发律师函给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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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消息,搜狐焦点获悉,位于左岭的中海光谷东麓近日再上热搜!2021年12月27日,有前期业主委托律师向中海光谷东麓的开发商武汉中海海耀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了《律师函》。
从《律师函》中可以看到,具体提出了五个问题:
(一)未按照备案的销售方式进行房屋销售。
《律师函》指出,中海光谷东麓以“十周年庆”名义推出“团购特惠”、“特价房”等房源,引发业主强烈不满并多次反映。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要求开发商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督导开发商暂停相关楼栋的“团购特惠”销售,但开发商并未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
(二)欺诈销售,在前期宣传及签订合同时明确表示商品房价格只涨不跌,对委托人造成错误引导,诱导委托人购买贵司商品房。
《律师函》还提到,引导委托人草率作出购房决定,但实际情况是贵司未能明示商品房优惠方案及折扣,故意隐瞒优惠力度,后期购房者普遍可以以低于前期购房者2000-3000元/㎡的单价购买到同位置和户型的商品房,严重误导了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广大购房者。
(三)向未取得购房资格及无购房能力的委托人销售房屋。
《律师函》显示,根据武汉商品房限购政策规定,该楼盘项目属于限购区域。但部分委托人反映其本人并不是武汉户口,也没有在武汉缴纳社会保险,其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并没有购房资格,在签订认购协议后也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部分委托人在要求退还定金和已支付的首付款时,中海光谷东麓却一直予以推脱,无视相关限购政策规定对意向购房者销售商品房明显不符合规定。
(四)拒绝有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故意诱导购房者不使用公积金贷款。
中海光谷东麓在销售商品房时无视该监管政策,拒绝部分委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故意诱导委托人不要使用公积金贷款,无形之中增加了委托人的经济负担,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五)未按照合同约定协助委托人将房价款直接存入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在销售该楼盘商品房时,中海光谷东麓现场提供的POS机等显示的收款账号并不是对应楼栋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从而导致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无法加强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
以下为《律师函》全文:

前情回顾:
2021年10月,因楼盘降价,业主与中海光谷东麓展开了一场场交涉,而后,事件持续发酵,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及房管局等部门也派人前往协调,武汉中海公司相关负责人和业主进行了一次谈判,业主要求退房或退差价。
在10月22日下午,利益受损的业主们纷纷到武汉市人民政府门口周边聚集维权。业主高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此后,警方决定对高某行政拘留10日,并由办案人员将其送往武汉市第二拘留所执行拘留。据悉,在维权业主中,还有32岁的梅某(男)、30岁的涂某(男)、27岁的唐某(男)、30岁的胡某(女)、25岁的周某(男)、28岁的王某(男)、30岁的陈某(女)等人均被警方行政拘留五日。
而后,在11月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武汉中海海耀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处罚为:未按照已报备的商品房销售方案销售商品房、向未完成购房资格认定的意向购房人销售房屋,企业的违规行为引发群体上访事件,企业信用而被扣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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