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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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为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通知还提出精简整合证明材料、调整证明开具方式、畅通窗口查验功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五项工作任务。
第一步
缴存职工登录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按钮申请电子码。
第二步
提交后显示电子码,电子码申请当天24 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第三步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员出示电子码。
特别提醒:2023年8月底前,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相关功能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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