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武汉这些地方将被拆迁,又一波人身价暴涨

武汉楼市深度报道 2022-04-22 20: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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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波购房者在路上!

小编发现,武汉个别区域有新的土地征收动作。伴随着土地征收而来的将会是城市面貌将会进行改造升级,同时,老百姓比较关心的是,补偿方案如何呢?

小编发现,几个区域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中,都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认真研读之后发现,各区的货币补偿中都有额外的补助和奖励金额,明显更划算!拿到补偿款之后,购房会有更多选择。快来一起看下都涉及到哪些地方吧!

经开区(汉南区

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汉南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为促进我区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提升全民健身、娱乐、休闲设施综合功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汉南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汉南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项目征收范围

项目位于兴城大道以西、育才路以南区域

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大学重离子医学中心暨汉南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公告

为提供高性能、高性价比重离子放疗高端设备,更好服务人民健康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年期盼,提升纱帽片区城市功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武汉大学重离子医学中心暨汉南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武汉大学重离子医学中心暨汉南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征收范围

项目南临朱家山,西邻汉南天地,北至纱帽正街

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纱帽中学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纱帽中学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纱帽中学改扩建项目

项目征收范围

项目位于汉南区纱帽街道兴城大道以东、纱帽正街以北、纱帽中学以西、佳园路以南(原汉南区委老党校宿舍)区域

这三个土地征收地块补偿方式相同: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价值补偿、附属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和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具体补偿范围及标准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住宅房屋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源是航城丽都商业小区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房屋销售单价区间为6334元/平方米-7100元/平方米(以出正式方案时,确定的房源备案价格为准)。

交房标准及公摊面积:普通商品毛坯房

选房原则:本着先签约、先受益的原则,按被征收人签约并完成搬迁时间顺序,确定选择产权调换住宅房源的顺序。

调换方式

(1)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房屋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应调换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建筑面积补助(建筑面积补助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0%;9层及以下的被征收房屋调换为18层及以上建筑的,建筑面积补助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2%)。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按市场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结算差价。

东西湖区

金银湖街何家庙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因金银湖街何家庙片旧城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拟对金银湖街何家庙片房屋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银湖街何家庙片旧城改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

海口四路以东、新桥四路以南、海口六路以西、金山大道以北区域,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土地面积368227.53平方米(约合552.34亩)。

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

(二)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1.产权调换房源基本情况

(1)金海苑,位于马池西路以东、滨河路以南、环湖中路以西、金海路以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现房,交房标准为毛坯房。

(2)征收部门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筹集的其他房源。

2.选房原则

本着先签约、先受益的原则,按被征收人签约并完成搬迁时间顺序,确定选择产权调换房源的顺序。

3.结算方式

(1)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应调换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

(2)除征收个人住宅房屋以外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

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结清差价;

(3)应调换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

(4)因产权调换房屋户型不可分割的原因,被征收人实际选择的产权房屋面积不足应调换面积的,不足部分按被征房屋评估单价结算差价;因户型不可分割原因导致就近靠档必须超面积选房的,每户超出面积最多不能超过10平方米。超出应调换面积的部分,按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商品房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

金银湖街严家渡小区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因金银湖街严家渡小区片旧城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拟对金银湖街严家渡小区片房屋征收范围内国有土

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银湖街严家渡小区片旧城改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

张柏公路以东、东大湖以南、海口二路北延长线以西、新桥五路以北区域,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土地面积124417.17平方米(约合186.62亩)。

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1.产权调换房源基本情况

(1)武汉二十四城,位于位于张柏路与金北一路交叉处(雪花啤酒厂原厂旧址),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交房日期为2022年12月底,交房标准为毛坯房。

(2)征收部门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筹集的其他房源。

2.选房原则

本着先签约、先受益的原则,按被征收人签约并完成搬迁时间顺序,确定选择产权调换房源的顺序。

3.结算方式

(1)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应调换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

(2)除征收个人住宅房屋以外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结清差价;

(3)应调换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

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

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

(4)因产权调换房屋户型不可分割的原因,被征收人实际选择的产权房屋面积不足应调换面积的,不足部分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结算差价;因户型不可分割原因导致就近靠档必须超面积选房的,原则上每户超出面积最多不能超过10平方米。超出应调换面积的部分,按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

黄陂区

关于《轨道交通7号线(前川线)横店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因轨道交通7号线(前川线)横店段工程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80号)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34号公布,第275号修订)的规定,现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轨道交通7号线(前川线)横店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7号线(前川线)横店段工程建设

二、征收范围

三、房屋征收基本情况

征收户数:2家

安置补偿方式

基于该征收项目工业用地的特殊性,提供土地使用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

土地使用权置换

对被征收人依法登记的土地依法在横店街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照等面积、等用途进行协议置换,置换双方根据置换土地的用途和已使用年限等情况相互结算价值差;被征收人要求超面积或改变原土地用途进行置换的,由被征收人承担超面积置换部分的土地补偿费用或因改变原土地用途置换应缴纳国家的各项税费。

土地置换价值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现行政策标准执行,如遇政策性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人的地上房屋、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以及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实行货币化补偿。货币补偿价格由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结合房屋成新率和房屋使用年限评估确定。

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和省市区制定的有关补助奖励政策标准之和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补偿。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价=(被征收房屋评估综合单价x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搬迁费、6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费)+(有关政策性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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