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拍了拍”新武汉人,如何落户,有无购房资格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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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零门槛落户”,“今年642座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的新闻受到“焦友”们的广泛关注。那么,武汉是否迎来“零门槛落户”时代?落户方面有哪些政策?与购房资格之间有什么关系呢?小编这就跟你梳理出来。
武汉不在“零门槛落户”范畴内
“零门槛落户”的消息,来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该文件指出:2021年将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注意!也就是说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可以实现“零门槛落户”,而武汉作为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还是有落户限制。拥有武汉户籍在买房、教育、医疗等方面都有福利,那么,新武汉人究竟该如何落户呢?
目前,武汉共有9种方式落户,分别是购房落户、人才落户、学历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市外迁入、市内迁入、军部落户、创业落户。其中,购房落户是较为常见的一种。那么,2021年武汉购房政策是怎样的呢?
2021年武汉限购区域与购房资格认定
2021年武汉限购区域有: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部分限购区域有:
(1)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为限购区域。其他区域不限购。
(2)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郑店的部分区域(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渝高速以北)为限购区域。其他区域不限购。
(3)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为限购区域。其他区域不限购。
不限购区域有:蔡甸区、新洲区、汉南区。
购房资格-本市户籍
01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02二套房: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03二套房及以上: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购房资格-非本市户籍
01买房条件: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02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03二套房: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不限购区域购房政策(本市户籍与非本市户籍政策一致)
01首套房
不管名下是否有房,不限购区域内购房,只要没有房贷,在不限购区域即为首套房,其首付比例不低于20%,但实际武汉不限购区域普遍要求不低于30%。
02二套房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一套商品房贷的,视为二套房,较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
03二套房及以上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宅贷款的,可在武汉不限购区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得贷款。
武汉9大落户方式
购房落户
武汉购房落户政策分为中心城区和远城区两个不同类别,且入户条件有所差异。
01买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商品房落户
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武昌区、汉阳区、洪山区、青山区、硚口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注: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02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
在新城区(新城区:东西湖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汉南区、黄陂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注: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武汉技术、人才落户
01“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
“四上企业”(武汉市政府相关部门近两年连续确认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的高管班子成员在武汉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的,可以申请落户。注:“四上企业”在新城区申请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四上企业”在开发区申请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02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的人员)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可以申请落户。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03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落户
近3年获得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市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的,或获得武汉市级以上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等特殊贡献者,且在武汉市就业创业、居住的,可以申请落户。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04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武汉市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05高技能人才落户
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在武汉市连续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06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落户
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在武汉市连续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省、市机关录用在汉工作的公务员(含系统内部调动人员);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在汉工作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含系统内部调动人员);在武汉市新城区工作申请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工作申请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学历落户
01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
被武汉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在校在读期间,可自愿将户口迁往院校所在地。武汉地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迁移户口。
注:新招录的普通高等学校凭招生计划文件、新生花名册、学生户口迁移凭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办理落户;往届生,由本人持上述材料及学校出具的在校在读证明(学校加盖公章)、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02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武汉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注: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出国人员管理中心,申请回原籍;户口在外地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在汉就(创)业回原籍。
03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生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04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
武汉地区学生集体户、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武昌区丁字桥路110号、武昌区中南二路77号、武昌区洪山路8号)滞留超过3年以上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汉就业创业;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房屋;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
05大中专院校学生肄业|退学或开除学籍落户
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因肄业、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可以申请回原籍办理落户。
06在校大学生跨省(市)转学落户
符合教育部门转学条件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落户。
07大学生落户
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武汉积分落户
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指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在本市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签订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本市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已办理武汉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
注意:以上条件为《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19 年版)》规定,该办法有效期为2年。2021 年的积分落户政策尚未公布。
武汉投靠落户
01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02新城|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夫妻一方为新城区(开发区)常住户口且有自有房屋的,其配偶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03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夫妻一方为中心城区常住户口、结婚登记满5年且有自有房屋的,其配偶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04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父母一方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可以申请投靠父母落户。
05投靠亲属落户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落户。
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落户
1非本市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3申请人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参加武汉市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2年以上;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市内迁移落户
01中心城|开发|新城区同一区域内迁移
武汉市常住户口人员,因房屋搬(拆)迁、购买房屋需变更户籍地或迁往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
02开发区迁往新城区
武汉市常住户口人员,因房屋搬(拆)迁、购买房屋需变更户籍地或迁往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
03开发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
开发区常住户口人员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04新城|开发区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落户
新城区、开发区乡村属性常住户口人员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05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开发区落户
新城区常住户口人员在开发区就业、创业2年以上且在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06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
新城区常住户口人员在中心城区就业、创业2年以上且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07中心城区迁往开发区或新城区
武汉市常住户口人员,因房屋搬(拆)迁、购买房屋需变更户籍地或迁往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
注意: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武汉军部落户
01军队干部家属随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落户:
a、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b、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c、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备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船(只执行海上任务)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员和空军战勤人员)。
注:随迁子女应未婚、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02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
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子女落户,需与军转干部同时办理。注:武汉地区军转干部家属随迁需满足以下条件:a、随迁子女是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不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b、应有合法自有房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依法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含商品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集体土地合法自建房等住宅用途房产)。
武汉创业落户
01在汉就业创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
a、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b、在本市就业创业;
c、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d、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02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a、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
b、在本市就业创业;
c、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03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a、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已满3年,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毕业生;
b、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c、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d、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e、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04在汉就业创业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a、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包括:电大、函授、网络、自修、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b、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c、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d、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e、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05投资落户
企业法人系市外及本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2021年武汉限购区域与购房资格认定
2021年武汉限购区域有: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部分限购区域有: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
不限购区域有:蔡甸区、新洲区、汉南区。
购房资格-本市户籍
01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02二套房
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03二套房及以上
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购房资格-非本市户籍
01买房条件
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02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03二套房
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不限购区域购房政策(本市户籍与非本市户籍政策一致)
01首套房
不管名下是否有房,不限购区域内购房,只要没有房贷,在不限购区域即为首套房,其首付比例不低于20%,但实际武汉不限购区域普遍要求不低于30%。
02二套房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一套商品房贷的,视为二套房,较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
03二套房及以上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宅贷款的,可在武汉不限购区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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