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长江新区将加大对扩权赋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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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消息,近日,省委编办出台《关于全省机构编制部门服务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若干措施》,以15条“硬核”措施精准发力,服务保障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措施》提出支持开发区打造体制机制创新高地。
此前,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武汉长江新区行政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决定明确:
武汉长江新区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可以在省、武汉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机构总数内,自主设立、调整内设机构, 并报省、武汉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
武汉长江新区可以创新符合武汉长江新区发展实际的选人用人机制、人才交流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薪酬激励制度。长江新区管委会可以在核定的编制和员额总数内,建立健全以岗位聘用为主的人员管理制度。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武汉长江新区的人才交流和使用。
鼓励和支持武汉长江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本文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种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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