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征集!湖北拟规范验房标准,快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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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消息,搜狐焦点获悉,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线征集网友的建议。
我们划了下《征求意见稿》里的重点——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哪些?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验收对象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给水排水工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城镇热力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含轨道交通)、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城镇环境卫生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等。
房子达到什么标准才能申请验收?
《征求意见稿》列出验收清单
联合验收事项主要包括什么?《征求意见稿》表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
此外,联合验收内容应包括什么?申请条件是什么?下面的清单说清楚了。
需要哪些资料才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稿》明确验收流程
符合验收申请条件后,建设单位可准备联合验收申报材料(相关材料详见下表),并提交联合验收申请表。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查、材料补正、现场核验、现场整改、将结果反馈至建筑商。
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如何处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验收监督制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建设单位在联合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纳入诚信管理体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主办、会办部门应贯彻落实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联合验收职责的,将予以通报,并采取实施红黄牌制度或扣除电子监察相应分值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应采取现场巡查、事后回访等方法对联合验收服务进行监督。还应建立效能评价、电话投诉、网上投诉等服务质量反馈和投诉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妥善解决投诉问题。
同时,不少网友发帖咨询验房标准和相关流程,相关部门均进行了答复,一起来看看
网友:对于商品房交付开发商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有哪些?
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根据《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武房规[2021]5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交付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制定交付方案,主要包括交付时间、交付流程、交付责任人、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交付方案、竣工验收资料及测绘(实测)成果证明文件应在交付现场公示。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两书(《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
网友:光谷创新天地3期验房时发现,高层住宅入户幽暗狭窄,终日不见阳光,堪比还建房入户尺寸,跟小区改善定位宣传大相径庭,相去甚远,引发众多高层业主的不满。入户尺寸设计不合理,施工不严谨,架空空间占用入户空间,影响业主的收房观感以及日常生活。
东湖高新区:经过现场核查,建设单位已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音进行检测,并将相关检测结果公示给业主们,针对您反映的您家噪音的问题,我办将协调建设单位上门查验。2023年1月10日,我办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协调处置工作。
网友还有这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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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邀你一起聊聊事关验房标准、验房流程你还有哪些意见建议?你认为还有哪些内容应成为验房标准?
新闻来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