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装修贷”,3万被中介“吞”了!这样的“哑巴亏”可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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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民王先生反映称:
通过中介与银行签订“装修贷”合同
贷款一到手就被中介抽走一部分。
“装修是假的,套现是真!”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23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办理了一批“装修贷”案件,银行将十余名办了“装修贷”却逾期还款的贷款人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返还贷款及利息。
据了解,这些贷款人均没有真实的装修需求,却以装修的名义从银行贷款15万-20万元不等。由于一部分贷款实际进了中介的腰包,但是合同是贷款人签的,法院判决还是由贷款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与中介签订15万“装修贷”合同
2019年9月,王先生接到中介来电,询问他是否有资金周转困难,可以帮他在银行办理“装修贷”。因王先生急着用钱,自己去贷款又贷不到,他决定试一试。
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带王先生去某银行的一个支行,办了一张储蓄卡和一张信用卡,办好后王先生按要求将两张卡都交给了中介,密码也告知了中介。过了一段时间,中介公司通知王先生,贷款到账,由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微信款转给王先生。
王先生说,他申请的贷款是15万元,实际收到仅11万元出头。另外,他还给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转账4500元作为手续费。
银行将王先生告上法院
今年5月,因王先生没有及时还款,银行将王先生告上法院,要求还款15万元并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经查实,2019年9月25日,王先生向银行申领信用卡,10月25日与银行签订了信用卡分期业务协议,11月5日银行向王先生发放贷款15万元,消费用途为装修建材。银行在王先生办理的那张信用卡内建立分期,60期还完,王先生仅还了2个月的贷款后,就没有再还款。
法院称:王先生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银行和王先生的贷款协议真实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王先生在办理信用卡分期借款后,未依约按时还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王先生辩称自己仅收到11万余元贷款,但银行所提交的证据显示,银行已足额向王先生的储蓄卡发放15万元贷款。中介公司,王先生早已联系不上。由于他在诉讼过程中未提供该公司的信息,也没有就本案纠纷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因此对王先生的辩称意见,法院不予认可,如有新的证据,可另案主张权利。
据了解,许多逾期还款的当事人并没有装修的需要,中介机构向他们承诺通过“装修贷”帮他们从银行贷款。当事人被金融机构起诉后,这些中介机构不少已经人去楼空,无法查证。
来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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